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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突发网络舆情应急预案
2017-06-08 08:59     (浏览次数:)

贵师院党政办发〔2017〕21号

针对目前高校网络舆情的重要性,尤其对学校招生的影响深远。结合学校的现状,特制定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一、网络舆情对应系统流程处理步骤

信息收集→信息分类→信息处理→信息反馈→信息跟踪→信息归档

二、网络舆情的信息收集

网络舆情的信息收集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类

1、 宣传部日常检查

2、 网友或师生举报投诉

3、 学校、学院网络监督员巡查

4、 公安部门网警通报

5、省委宣传部通报

6、 省教育厅社政处通报

7、 其它部门通报

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的手段主要有两种:

1、 技术手段:通过设置敏感关键字、搜索与学校相关的页面等查找相关的话题。

2、 人工手段:通过对重点网站、论坛、SNS、贴吧进行日常检查监控。对院内重点人员对进监控,查访。

三、网络舆情信息分类

信息按性质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有害信息,另一类为无害信息。

有害信息又可分为: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侵犯我校名誉权、知识产权或其它权益的;

10、 其它格调不高、违反公序良俗等低俗信息的。

目前工作的重点在于第9条(大部分属于泄愤类)。

无害信息也可分成二类:一类是咨询类,咨询各类问题,另一类是建议类,对学校的各类建议与意见。

四、网络舆情信息处理

依据公安及教育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除涉及上述有害信息1-7条必须删除外,第8-10条针对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 经核实,内容确实违法,予以删除处理并对发贴者相应处理;

2、 经核实,属于言论过激,则针对言论内容做出相应处理;

3、 经核实,内容低俗,则针对言论者做适当的教育引导。

五、网络舆情信息反馈

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将信息的处理结果向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汇报、通报。向校外上级部门反馈统一由宣传部负责。

六、网络舆情信息跟踪

网络舆情显著的特点就是信息的反复及多样性。对处理完毕后的信息应开展跟踪工作,查看是否有类似的信息在其它相关网站出现,或同一发贴者事后又多次发贴,是否做好发贴者的转化引导工作。

七、网络舆情信息归档

网络舆情应建立完善的档案:其中包括重点监控网站列表、网络舆情监督员名单、院内重点监控人员名单、媒体黑名单等。

八、 网络舆情队伍建设

网络舆情应建立三支队伍:

1、 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党委宣传部、党政办、学工部、团委、保卫处、网络中心组成的网络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领导小组协调、监督网络舆情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问题。

2、 由各院(部)党委书记、主要负责人、辅导员组成的网络舆情思政教育队伍。各院(部)应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的重要性,应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 由学生党建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党员教师组成的网络舆情监督队伍。充分调动这部分人员的积极性,为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提供更广泛的渠道,同时也为在网上制造正面舆论打下良好的基础。

九、网络舆情各职能部门工作分工

1、 宣传部: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员日常管理与培训;对重点网站及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向各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处理相关有害信息;网络舆情信息的归档。

2、 学工部:定期开展网络使用的普查工作,为网络舆情的情报收集提供必要数据;完善学生的有效信息,重点对心理疾病的学生要重点把握,开展关于文明上网的心理疏导工作;加强对校内申请宿舍上网的学生审查工作;通过展板、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学生文明上网,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自己的诉求;鼓励辅导员开通博客,微博,建立班级QQ群。

3、 网络中心:对通过校内局域网上网的学生做好登记工作,做好一人一IP; 安装客户端的过滤软件; 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网络信息监控工作。

4、 保卫处:及时向各职能部门通报院内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或警示信息,便于相关部门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查找有关发布有害信息的人员。

5、 各院(部):各辅导员应通过建立班级QQ群、开通博客、微博、加入人人网、贴吧、学院论坛等方式,及时的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转变教育方式,切忌对学生粗暴教育或直接以删贴为最终目的,应引导学生文明上网,通过正当途径寻求诉求;切实发现学生在学习、生活上的问题,积极联络有关部门落实解决,防止出现群体性的网络泄愤行为;鼓励入党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通过网络发贴,营造和谐的网络环境;建立预警制度,重点监控心理疾病人员、受处分人员、平时表现较差人员。

十、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学校宣传部及其他处室对本校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学校处室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要按照快速、畅通原则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召开碰头会,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快速及时内将事情原由、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等组织成汇报材料,并做到30分钟内口头汇报和90分钟内书面汇报。如有必要,需将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面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按照信息内容的不同,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需按以下不同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学校主要领导和学校网络信息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当日回复处理意见并告知回复处理结果具体时日。

2、属对学校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及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如属于学校内部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情节恶劣者按学校相关校规校纪给予处罚,如属于校外人员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学校要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学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六)善后处置

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指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七)总结分析

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同参与处置的相关部门(单位)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预案。

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备案管理

舆情处理完毕后填写贵州师范学院舆情处理登记表,向宣传部舆情监控科备案。

2017年4月17日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舆情处理登记表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舆情处理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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