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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师范学院委员会中心组学习制度
2015-01-15 15:23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8〕17号)精神,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学校发展大局,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全面提高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和作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是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重要途径;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措施;是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全校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组织保证。建立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旨在发挥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2.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目的是促进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必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中心;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坚持理论学习同解决实际问题及自身党性党风问题相结合。

二、校党委中心组人员组成和管理

4.校党委中心组成员由校党委委员、在职校级领导干部组成。党委中心(扩大)组成员由校党委委员、在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党政部门和学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5.校党委中心(扩大)组由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指导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党委宣传部负责学习计划(专题)的拟订、学习材料的提供及相关学习服务工作。

三、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

6.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以及社会、经济、教育、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并结合高等教育和学校工作的实际,注重研究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时间与形式

7.校党委中心(扩大)组学习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次至少用半天时间集中学习讨论。集中学习之前按学习内容安排自学,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8.校党委中心(扩大)组的学习采用自学、集中辅导、观看录像、学习研讨、校内外考察交流等形式进行。

五、加强对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要求

9.校党委中心(扩大)组的学习要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前的调查研究,每次学习都要有明确的专题,并拟好发言提纲,重点学习研究一、两个问题,但不能以研究工作代替理论学习和讨论。

10.校党委中心(扩大)组每年年初要有学习安排,每年年底要有学习总结,每次学习讨论要有记录。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要撰写一篇调研报告或体会文章。校党委每年要组织召开一次理论学习经验交流活动,总结经验,推动学习深入发展。

11.校党委中心(扩大)组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中心组成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请假,由学习秘书履行请假手续。

六、基层党委中心组学习要求

12.基层党委要根据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成立基层党委中心组,基层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校、院两级中心组的学习机制和学习制度。

13.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对各基层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推动基层中心组学习不断取得新成效。

14.基层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可参考学校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结合本学院和部门工作实际安排。

中共贵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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