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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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印章管理制度
2015-10-15 16:30     (浏览次数:)

一、印章管理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校印章使用范围》、《校印章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宣传部实际加强用印的管理。

二、使用印章先填写用印章申请单,由宣传部分管理领导审核签字后,报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的使用必须有完整的记录,包括用印的内容、数量和用印申请单等,并将加盖印章的文书存档。

四、印章管理部门要在规定的职权范围正确使用公章,不得超越工作职权范围使用。严禁在空白的介绍信、公文用纸等上盖空白印章。

五、对不按规定擅自使用印章,给单位造成的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印章的管理及使用由宣传部办公室专人负责。

2014年3月17日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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