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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优秀校园文艺团队”评审标准(100分制)
2013-11-07 01:28     (浏览次数:)

(一)坚持学校艺术教育的正确方向,引导全体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提高道德水准和审美修养,开展的团队活动能体现艺术育人、健康向上,具有时代特征、学生特点、校园特色。(20分)

(二)文艺团队有发展规划,专人负责,稳定的师资和训练场地。(20分)

(三)文艺团队活动在本校有一定普及面,形成有校级团队、兴趣小组等多层次梯队结构。(15分)

(四)每年能创编、排练和演出一批具有相当质量的新作品,积极参加省、市(州)、县各种比赛及文化交流活动,并获一定奖次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25分)

(五)三年内在全省、市(州)、县或区域范围内开展一次以上现场展示活动或文化交流活动。(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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