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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网络舆情台账的通知
2019-04-26 10: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网络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轻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根据教育厅《关于建立维护高校稳定工作月志制度的通知》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就我校网络舆情台账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各单位需从网评员或网络管理员队伍中指派专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教职工)作为网络舆情台账报送员(报送员登记表参见附件),并于5月6日下班前报宣传部705室。报送员需及时加入QQ群869535141(备注名:单位名称+姓名)。

2.各单位需落实网络舆情台账“月报告”制度,并对本单位QQ群、微信群进行监控管理。当月网络舆情台账应于次月2日前向校党委宣传部舆情科报送舆情信息。

(月报如无舆情,在QQ群报送即可,不需要纸质档。)

3.各单位如发现网络舆情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党委宣传部舆情监控科)备案,并请填写《贵州师范学院舆情处理登记表》,登记表纸质档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信息楼705室,联系人:陈璐,联系电话:18685103622。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确保有专门的网络管理队伍,并监测本单位网站以及与本单位有关的网站、BBS、博客、微信、微博、QQ群等网络舆情。

2.校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月对各单位的舆情台账报送情况进行统计并通报。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网络舆情台账报送员登记表

校党委宣传部

2019年4月25日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网络舆情台账报送员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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