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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开展贯彻落实总书记回信精神争做“四有”“三者”好老师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5-10-20 14:26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门: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广泛开展争做“四有”“三者”好老师征文活动的通知》(黔教<委>)师发 〔2015〕52号)和《中共贵州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回信重要精神的通知》(黔教党〔2015〕60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回信精神,争做“四有”、“三者”好老师征文活动。为做好我校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及对象

(一)征文主题:贯彻落实总书记回信精神,争做“四有”、“三者”好老师,为实现“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征文对象:我校全体教职工。

二、征文要求及时间

(一)征文要求

1.正文必须结合活动开展背景,紧扣全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总书记回信精神、争做“四有”、“三者”好老师,实现我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大目标而努力的主题;

2.征文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字数2000字以上,内容健康,思想向上。

3.征文必须是作者本人的原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

(二)征文时间。2015年10月20日——11月20日。

1.初赛阶段:各部门、学院收集作品,请新闻通讯员务必于11月20日前统一将电子版拷贝报送至宣传部办公室或者发送电子邮箱。

联系人:赵老师 投稿信箱 401604955@qq.com 联系电话:18786101504

2.复赛阶段:学校评审筛选后于11月2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3.决赛阶段:12月5日前,省教育厅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市(州)、各高校选送征文进行总评;根据来搞数量和质量,分设一、二、三等奖,选择部分获奖作品在《贵州日报》、《贵州教育》、《贵州教育报》上刊登。

三、投稿要求

(一)格式要求:文章名上方用五号宋体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手机号、邮箱号,下空两行;文章名使用黑体小二号字居中,下空一行;正文使用四号宋体,1倍行距;如有分级标题,字号大小轻重居于文章名和正文之间。

(二)报送方式:本次征文评选一律接收电子档,来稿不退,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部门+作者姓名+手机号;

(三)版权要求:本次活动承办方对来稿有发表权、修改权,如不同意请在来稿时一并注明。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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