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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贵州师范学院“十大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06-24 16: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门:

为展示我校各学院、部门宣传思想工作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作用,推动我校新闻宣传事业发展,今年将开展贵州师范学院“十大新闻”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2015年度在《贵州师范学院报》、贵州师范学院新闻文化网上发表的重要新闻。

(二)评选条件

1.多样性:所选新闻事件应注意新闻的多样性和覆盖面。应为促进学校事业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和谐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社会服务等各个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典型事件。

2.重要性和影响力:反映2015年学校标志性事件或有影响力、具有重大意义的活动、采取的重大举措、开展的重点工作等,新闻事件对学校形象树立,对学校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以及引起了各级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包括社会反响、公众评价、大众媒体的关注度等)

3.符合“三贴近”原则: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师生的要求,注重新闻事件在师生员工中的吸引力、影响力和热议度。

二、评选机构

学校成立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专家和师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审议和评选。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评比工作时间:2015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5年12月1日—12月4日):各单位提交提名候选新闻申报表。各学院、部门集思广益,依据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面向全校积极推荐候选新闻(限5条)。请认真填写候选新闻推荐表格(见附件1),于12月4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宣传部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44060356@qq.com。

第二阶段(2015年12月7日—12月11日):组委会对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并广泛征求学校有关专家意见,确定正式候选新闻30条。

第三阶段(2015年12月14日—12月22日):对30条候选新闻进行网络投票(官方微信“师院飞讯”平台投票)。

第四阶段(2015年12月23日—12月31日):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对网络投票的前15名进行终评评选出贵州师范学院“十大新闻”。“十大新闻”评选结果择日在校内媒体公布。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贵州师范学院“十大新闻”评选活动的意义,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推荐质量,务必使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全面回顾2015年学校重要工作,认真总结本单位重点工作,提炼宣传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谋划好下年度重点工作,挖掘新闻典型,培养新闻热点,力争相关工作取得新进展。

 

校党委宣传部

2015年6月24日

附件【2015年度贵州师范学院“好新闻”参评作品申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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