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更好地总结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经验和成绩,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广大宣传思想工作者的积极性,增强全校各单位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的责任感、荣誉感,推动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再上新台阶,现拟开展2015年度贵州师范学院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通讯员的评选表彰,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1、评选范围
各职能部、处单位,各学院
2、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校形势与政策报告会、道德讲堂等。参评单位党政干部要积极参加校院两级中心组(扩大)学习,党委书记上道德讲堂,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
(2)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自身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学校党委各项战略部署,带领本单位师生员工围绕学校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开展中心组学习,精心组织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与形势政策教育,切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科学制定本单位宣传思想工作年度计划并认真执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做好宣传栏、部门网站等宣传阵地管理建设,充分利用宣传图册等载体做好对外宣传。宣传思想工作为本单位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政治保证,有力促进民主、团结、和谐氛围的形成。
(4)认真研究分析当前宣传思想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着力解决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努力探索宣传思想工作新规律,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各级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以理论创新指导和带动实践创新,在理论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创新等方面成果显著。
(5)宣传思想工作制度健全,措施有力,经费保障充足,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人员配备合理,能够及时较好地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注重开展工作的宣传、总结、交流。
(6)单位领导对新闻宣传工作高度重视,有主要领导负责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建立了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队伍和有效的工作机制。
(7)在本单位的新闻宣传中能够做到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主动策划新闻选题,积极撰写新闻稿件;在学校新闻网刊登新闻稿件数量居全校各单位平均数以上。
(8)积极支持学校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宣传部(新闻中心)安排师生接受校内外新闻采访,在对内对外新闻宣传中主动提供采访素材。
(二)优秀通讯员
1、评选范围
各学院、部门新闻通讯员
2、评选条件
(1)遵循宣传思想工作方针,围绕学校、各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及时充分展示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投稿及时。
(3)在校内外媒体上发表过具有影响力的新闻稿件,在学校新闻网年发稿量较多,稿件质量较高。
(4)积极参加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组织的通讯员培训。
(5)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二、评选办法、名额分配及奖励方式
1.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由各职能单位、各学院在自评的基础上自愿申报。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从参选单位中评选出先进单位。
2.优秀通讯员由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推荐优秀个人参评。优秀通讯员每单位限报1人,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根据提交的事迹材料评选优秀通讯员。
3.奖 励:学校将对获得“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3000元奖励,获得“优秀通讯员”称号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500元现金奖励。
三、相关说明
1、参评单位及个人须于2015年12月1日前将申报表报送党委宣传部办公室。申报表统一使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印章。
2、参评单位及个人须同时提供所有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本。电子版材料发送至:44060356@qq.com。文件名请采用如下格式标注:申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3、联系电话:0851-85816683,联系人:杨璇。
中共贵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