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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规划
2011-12-29 14:56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的法律素质和学校法制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黔教法发「2011」330号)和2011年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会议的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一)基本方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努力提升全体师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制观念,为促进学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构建民主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服务于教育管理方式转变、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促进平安校园和和谐校园建设,为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坚持普治并举,学用结合。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校进程,着力解决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学校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4、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贴近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满足师生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开展与广大师生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维护好师生的根本利益。

5、坚持巩固传承,开拓创新。深入总结提炼“五五”普法工作经验,把握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坚持德法并重,建立健全符合校情的宣传教育体系,适应学校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创新工作理念,健全长效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不断为法制宣传教育注入新活力。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和行政共同决策、党政群团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全面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体制,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高校普法工作队伍。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宣传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引导师生员工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繁荣和发展校园法治文化,营造浓郁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使广大教师成为依法执教、为人师表的揩摸,使青年学生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不断丰富依法治校工作内涵,全面提升依法治校工作水平,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学校科学和谐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及有关基本法律知识。坚持以宪法为核心,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培养师生民主法制观念、理性爱国意识和维护国家稳定安全统一意识,增强师生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规范行为的自觉性。

2、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校、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理念,切实提升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教育法律法规。按照推进依法治教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著作权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维护学校和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4、深入推进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不断完善学校依法治校制度,使各部门和单位依法发挥作用;建立和健全与国家有关法规相配套的校内规章制度,并得到有效落实;建立依法决策、民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完备的校内监督机制,使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健康运行;建立完善的权益保障渠道,使师生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坚持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民主法制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促进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同发展。

三、工作步骤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

根据国家和省“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研究制定学校“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

学校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顺利通过全省教育系统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

学校对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工作进行总结,并接受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的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1、加强法律课程建设。一是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公共必修课程建设,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保障;二是开发课程资源,有计划地在全校增设法律方面的选修课。(落实责任部门:教务处、马列部、计财处)

2、做好哲学社会科学课程渗透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努力提高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广大教师的思想道德意识和法律素养,使其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专业素养给大学生以潜移默化的影响;二是要求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广大教师在教学中有机融入法制宣传教育。(落实责任部门:教务处、各文科学院、部)

3、完善法律法规宣讲报告会制度。建立校、院两级法律法规宣讲报告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全校师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落实责任部门:宣传部、教务处、马列部)

(二)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体系

1、每年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积极开展家访,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落实责任部门:学工部、各学院)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联动机制。(落实责任部门:宣传部、学工部、校团委)

(三)积极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

1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通过广播、校报、宣传栏、文化墙以及法制演讲、法制文艺等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形式营造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吸引力和凝聚力强的人文环境,强化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和校园舆论宣传阵地建设,重视大学生法制类社团建设。(落实责任部门: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各学院)

2、主动占领网络法制宣传教育新阵地。一是着力建设校、院两级网站法制专题栏目,二是建立健全校园网舆情收集反馈机制,构建网络技术防控体系,保障校园网安全。(落实责任部门:宣传部、网络中心、各学院)

3、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辅导,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危机预警机制。(落实责任部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学院、人事处)

(四)搞好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工作

1、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增强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落实责任部门:党政办)

2、健全完善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落实责任部门:校工会)

3、认真拟定校内申诉制度,成立校内申诉委员会,依法规范申诉程序,切实维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落实责任部门:学工部、校工会)

4、依法对教师进行聘任、考核、职称评定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落实责任部门:人事处)

5、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收费标准,依法进行学校财务管理。(落实责任部门:计财处、招就处)

6、充实调整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方关系,保证学校周边治安稳定。(落实责任部门:保卫处、后勤处)

7、建立健全依法治理奖惩制度,与评先树优考核挂钩;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落实责任部门:党政办、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

(五)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队伍。一是完善党政管理机构和共青团组织体系建设,配齐配强党政管理干部和共青团干部;二是不断加强对党政管理干部和共青团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落实责任部门:组织部、校团委、各学院)

2、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师队伍建设。一是科学编制并认真落实教师年度进人计划;二是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师法律素质的培养。(落实责任部门:人事处、教务处、各文科学院和教学部)

3、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一是按照辅导员的标准和不低于1:200的比例,认真做好辅导员的选配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辅导员法律素质的培养。(落实责任部门:人事处、学工部、各学院)

(六)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

1、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理论创新。通过鼓励申报有关课题,引导和支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科研,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力争在高校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思路、方式的理论探索上有所突破,为我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理论指导。(落实责任部门:宣传部、学工部、组织部、校团委、科研处)

2、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践创新。本着在高校法制教育宣传的途径、内容、方式方法上有所创新的要求,鼓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积极探索和总结,定期开展高校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经验交流会,积极参加法制教育宣传工作创新奖活动。(落实责任部门:宣传部、组织部、学工部、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

(七)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专兼职队伍相结合、各方面紧密配合、学生自我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校党委负责制定“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解决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实际问题,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校行政对大学生全面发展负责,要切实把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与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评估。(落实责任部门:党政办、宣传部等部门)

2、各学院(教学部)要切实担负起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按照统一规划和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六五”普法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落实责任部门:各学院、部)

3、各党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育人职能。做到责任明确,协作密切,切实完成担负的育人目标。(落实责任部门:各党政部门)

4、加大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在现有投入经费标准的基础上逐年增加,实行专款专用。(落实责任部门:计财处)

贵州师范学院

201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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